为充分发挥优秀老员工的典型示范作用,引导广大青年员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实现伟大的“中国梦”发奋学习、不懈奋斗,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省委高校工委《关于评选2016年“大众报业杯”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员工的通知》(鲁高工委通字[2016]15号)要求,现将 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和本、专科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,积极要求进步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。
2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每学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,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;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;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。
3、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社会公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集体,崇尚科学,身心健康;积极向雷锋同志学习,服务社会,服务人民,勤俭节约,乐于助人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。
4、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三、评选要求
各公司党委要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,确保推荐工作公正、公开、透明,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可推荐本、专科生1名,研究生1名。被推荐的优秀员工候选人名单,要在各学院内进行公示,广泛听取师生意见,接受大家监督。
注: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今天下午5点前将获奖情况和主要事迹报给辅导员